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东南網3月13日讯 据台灣媒体报导,台北市旅店掮客人廖书政及前妻廖紫晴,被控勒迫旗下女子脱衣陪酒、賣淫,乃至以電击棒進犯不听话的瘦臉面膜,女子,或批颊、喝令學狗爬等方法虐待,台北处所法院昨天依牟利强迫令人為性交猥亵等罪,判处廖男应履行有期徒刑8年8月,廖女7年6月。
裁决指出,廖书政(29岁)與前妻廖紫晴(24岁)别离自称“老爸、老妈”,2009年至2011年間,以帮手偿债等方法吸取女子参加旗下後,勒迫女子到色情旅店脱衣陪酒、與酒客猥亵、性買賣,乃至押到新北市三重區俗称“豆干厝”的应召站賣淫。
廖紫晴胞姐及胞兄(已灭亡)等人,也帮手监視節制旗下女子举措,若是女子不甘皮肉生活逃跑,或與旅店干部冲突後回绝上班,廖书政等人就以言词唾骂、批颊或持電击棒進犯,喝令不听话的女子邊學狗爬,邊说“我是牲畜,听不懂人话”虐待。
刑事差人局循線查获廖书政等人時,救出旗下5名受害女子,不外他及前妻都否定涉案,坚称是女子偷工具怕被密告,才诬指他们勒迫賣淫,但被害女子指控说,在“豆干厝”時代,天天最少接客10人,心理期還被迫吃停经药继续上班,賣淫所得都遭廖男等人拿走。
因為眼睛保健茶飲, 被害人指证历历,法官認為廖书政等人确有勒迫女子到色情旅店上班、賣淫并節制举措;旅店干部黄元德伊莉影片區,也判刑1年10月,廖女胞姊判6月,得易刑罚金。全案可上诉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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